九年一贯制学校、综合医院
公园、文化中心及体育活动中心……
小伙伴们
龙岗这个片区即将迎来蜕变!
近日,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
《龙岗区[南约地区]法定图则修编(草案)》
其中有一大波实打实的福利
快来随发布君看看
龙岗区[南约地区]
将成为生态科技型综合城区
龙岗区[南约地区]法定图则——
位于龙岗中心组团南部,横跨深圳市中东部地区的龙岗区龙城街道办、龙岗街道办和宝龙街道办。东至宝坪大道、西北至深惠高速公路、南至龙岗横岗交界处所围合的区域,总用地面积1316.56公顷。
图则修编范围图
发展目标
引领龙岗大中心城南部片区产业提升的生态科技型综合城区。
主导功能
龙岗区重要的生态廊道节点地区,是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为主导的综合服务功能区。
规划功能结构示意图
■ 本片区规划居住人口规模11.4万人,就业人口规模15.3万人;
■ 本片区建设规模总量约942万平方米(不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);
■ 规划区内采用开发控制单元和街坊开发控制区两种管控方式。
[南约地区]法定图则修编内容
共包含公共设施、交通设施等
多项民生设施内容
公共设施
本图则安排了
■ 1处800床综合医院
■ 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、1所小学
■ 1处街道级卫生监督所等市区级设施
■ 3处居住区级文化中心
■ 1处综合体育活动中心等居住地区级设施
本图则共设置
■ 2处室内避难场所
■ 4处室外固定避难场所
■ 同时应按图则范围内的昼夜最大人口,结合学校、体育场馆、公园绿地、停车场、 广场空地等场地配置室外紧急避难场所
规划独立占地公共设施示意图(左)与规划非独立占地公共设施示意图(右)
公共与市政设施规划一览表
(可上下滑动观看)
综合交通
■ 本片区对外联系的主要道路为惠盐高速公路、东部过境高速公路、宝荷路、沙荷路、黄阁南路、如意南路、碧新路及比宝二路;
■ 在建轨道14号线,其设1个站点——南约站(暂定名);
■ 设置配建公交首末站9处;
■ 共设公共社会停车场11处,共1900个停车位。
规划道路交通示意图(左)与慢行交通示意图(右)。
本片区应根据规划形成
■ 便利的自行车道系统,在有条件的城市道路及大型公园、河道两侧、公共绿地以及环境优美地区设置独立的自行车道;
■ 在地铁站、大型公园、大型商业设施、大型公共设施周边配备自行车停车场 (库);
■ 本片区规划新增人行天桥2处。
城市设计
本图则片区主要公共空间通过与道路步行道、自行车道的结合,构成片区内的绿色网络,同时与区内南部山体、北部园地内步道连接,为当地居民提供良好的文化休闲、户外景观游憩环境。
城市设计示意图
自然生态保护与绿地系统规划
■ 本图则片区内公园绿地总面积37.57公顷,广场用地0.56公顷,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控制和建设,为居民提供户外休憩、运动和观赏的活动空间;
■ 本图则共规划8处社区公园和1处生态公园。
生态格局示意图
为保证规划的实施
在本图则范围内划定
2个开发控制街坊
与2个开发控制单元
规划实施(2个开发控制街坊)
在街坊范围内进行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等二次开发活动,应以本图则划定的街坊为基础,依据相关规定执行。特殊原因需调整城市街坊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。
01 宝荷路南街坊
在宝荷路南侧,未来以产业、居住及公共配套功能为主。通过片区更新改造,引导产业升级转型,完善片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生活环境, 建设服务嶂背社区、宝龙工业区的产业及配套服务中心。
街坊内现状建成区在二次开发过程中
需要提供独立占地配套设施,包括——
■ 九年一贯制学校2处、幼儿园1处
■ 居住区级文化中心1处
■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6处
■ 瓶装燃气供应站1处
■ 加气母站1处
■ 再生资源回收站、公共厕所、垃圾转运站、环卫工人作息站组合设置用地2处
街坊内进行城市更新
或土地整备等二次开发
须优先落实规划
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
02 宝荷路北街坊
在宝荷路北侧,未来以居住、产业、商业及公共配套功能为主。通过片区的更新改造,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生活环境,建设服务南约社区、兼顾宝龙工业区的配套服务中心。
街坊内总建筑规模为261万平方米,其中居住建筑164万平方米、产业建筑48万平方米、商业建筑49万平方米。街坊内现状建成区二次开发增量不应超过14万平方米,该增量为居住增量。
现状建成区在二次开发过程中
需要提供独立占地配套设施,包括——
■ 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、幼儿园2处
■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处
■ 养老院1处
■ 室内外固定应急避难设施各1处
街坊内进行城市更新
或土地整备等二次开发
须优先落实规划
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
规划实施(2个开发控制单元)
本图则划定的开发控制单元可依据本图则开展详细规划,应符合图则确定的主导功能、总建筑面积、道路交通与各类配套设施数量与规模等要求。
01 开发单元一
该单元处于宝荷路、科创一路、宝迪四路、科创三路、科创二路围合范围内,总用地面积53公顷,以产业及配套服务功能为主。
开发单元一(蓝色虚线内区域)
■ 单元内独立占地配套设施包括
综合文体活动中心1处、派出所1处、居住区级文化中心 1处、社区体育活动场地2处、垃圾转运站1处、公共厕所1处,再生资源回收站1处、环卫工人作息房1处、应急避难场所1处。
■ 非独立占地设施包括
社区管理用房1处、社区服务站1处、邮政所1处、公交首末站1处、社会停车场(库)2处、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处、社区肉菜市场1处、公共充电站1处。
02 开发单元二
该单元处于宝荷路北侧、麻宝路两侧用地,总用地面积29公顷,以研发、科研、商业功能为主。
开发单元二(蓝色虚线内区域)
■ 单元内独立占地配套设施包括
消防站1处、社区体育活动场地2处、垃圾转运站1处、环卫工人作息房1处。
■ 非独立占地设施包括
社区管理用房1处,邮政所1处,公交首末站1处,社会停车场(库)1处,社区肉菜市场 1处、社区服务站1处、社区警务室1处、公共充电站1处。
在实施过程中,单元内工业用地应根据
《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》
相关规定执行,未来若调出工业区块线
可以科研、居住、商业功能为主
温馨提醒
本次公示的规划调整仅为草案,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。展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或建议。